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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學期修的11學分中
有一個因為星期六上課
然後又不喜歡其教法
期中考當天和朋友決定一起棄選!
原本想在下課後讓老師簽名
結果還是睡晚了
朋友打來問我在哪?
那時剛起床 就回馬上要出門

東西收好後正關上大門準備騎車
朋友又打來
"不用來了!"
咦?為什麼?難道已經提早下課了 囧
"老師今天似乎沒來耶.黑板有學生留言.似乎等到10點才走"
"所以妳不用來 直接回去睡吧"
喔...知道了 謝謝^^

結果因為起床了就順便買了飯團當午餐
不過連上次颱風天都來的老師
今天居然沒到 還真稀奇了呢

棄選規定要在期末前4週
這科又隔週上
看來只能直接去系辦
那邊有討厭的容姐>"<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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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ai5him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